推进农机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加快现代信息化技术在农业机械化中的应用是加速农机化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可以全面提高农机化管理服务和经营效益水平,对于实现智能农机、云农场、智慧农业的现代农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植保无人机的应用,就是现代信息化技术在农机化应用的一个典型案例。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提出“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部发布的《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将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促进计划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提出实施“互联网+”农业机械化,促进信息化与农机装备、作业生产、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其中植保无人机与信息化设备相结合是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促进计划的重要高地之一。近些年,新疆自治区在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推进,尤其在植保无人机方面做了很多重要的工作。

1、新疆植保无人机的推广应用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新疆无人植保机保有量1600台左右,作业面积1600万亩次(500万自然亩)。2018年新疆无人植保机保有量3600台左右,作业面积3500万亩次。截至2019年7月中旬,新疆农、林植保无人机市场保有量达3295架(套)以上、无人机农作物植保作业面积累计达2001万亩次;预计年底农、林植保无人机保有量将达5000架(套),累计作业面积将达4000万亩次。实践证明,植保无人机作业以其效率高、成本低、喷洒精准度高、安全性能好等优点,已得到了广大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的认可和欢迎。

2、植保无人机的推广应用及管理服务

2.1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

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财政厅、中国民用航空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三部门充分沟通,联合下文《新疆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财政厅中国民用航空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2颁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

2018年5月8日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签署主席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已经于2018年3月23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管理规定中包含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销售、使用及安全管理活动,植保无人机都需要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包含总则、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及飞行管理,明确表述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日常管理和飞行管理相关事宜。

2.3依托信息平台对植保无人机实施监管

根据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和飞行管理等规定,依托现有植保无人机企业信息平台和即将投入运行的自治区公安部门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将植保无人机统一纳入监控和监管范围,通过采用卫星导航定位、作业管理系统,划定作业区域,确保植保无人机安全使用。目前无人机生产企业已经按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统一备案登记。

3、植保无人机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无人机技术在国际上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这几年发展十分迅猛。农用植保机在飞控技术、自动避障技术、自主规划路径等方面逐渐成熟,可靠性、配套性大幅度提升。一些配套法规、标准也在陆续出台。无人机与植保机匹配性日趋向好,适合植保无人机使用的药剂不断出现。但是仍然存在着法律法规和标准缺乏、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安全监管困难、购机补贴缺乏依据等问题。植保无人机专用药剂的数量和品种不能满足目前市场要求;植保无人机的应用范围还不够宽,实用功能还不够丰富。也就是说,虽然植保无人机发展非常迅速,市场很火,但是对其的应用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

要想植保无人机在未来进一步健康发展,就应当加快健全监管体系。虽然新疆自治区出台的管理规定已经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目前也开始建立无人机管理服务中心和准备筹建无人机安全检查中心;国家农业部也发布了我国首个植保无人机技术规范标准—《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标准号NY/T3213-2018,以下简称《规范》),但是光是这些还远不够,还应该继续深化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植保无人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一个分工明确、监管有效的监管体系,在生产和销售上严厉打击非法、粗制滥造、扰乱市场的产品和企业,使植保无人机研发和监管体系有机连接,不断加大对无人机在农业上的应用的研究、拓宽应用范围,使无人机的优势得到最大化的体现。

要想植保无人机在未来进一步健康发展,就应当加快植保无人机技术发展。目前植保无人机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相比于有人固定翼飞机,植保无人机作业效率低;植保无人机作业成本高,农用无人机发展至今,单机购买、日用维护成本在逐年下降,但人工成本却逐年增高,增长幅度远远大于硬件价格下降幅度;作业效果相比于有人固定翼飞机较差;高载荷时作业时间短、续航能力弱等问题,我们应当从技术方面进行有效解决。此外无人植保机的植保部分还要进步提高性能,适合无人机植保用的药剂的研发还处于初期,施药效果还需要进一步试验验证;精准喷施作业技术也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精准喷施作业。

当然,能够进一步提高续航能力、提高可靠性、提高精度、提高安全避障性能是更高的要求。不单单是前面所提到的,我们应该进一步拓展植保无人机产品的应用范围,可以在植保方面扩大作物的应用范围;扩大在农业其他方面的应用,如施、定位,林业,作物授粉(林果授粉等需要人工授粉作物)与农情监测等。应当高度重视植保无人机专用药物的研发(药剂的数量和品种不能满足目前市场);积极探索拓宽植保无人机的作业范围,使其不仅能满足植保作业,还应当具备其他实用功能。

4、总结

通过分析目前新疆植保无人机发展的现状,可以了解到植保无人机市场正在快速壮大。新疆植保无人机虽然发展迅速,但还处在发展初期,推广应用的潜力巨大。于此同时,政府也在强化措施大力推动,通过将植保无人机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出台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等方式来加强对植保无人机推广以及管理。我们应该认真切实分析无人机发展趋势,找准发展重点,将植保无人机的推广应用和相应的技术向更高的目标、更广泛得领域推进。

来源:天山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