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粮食局获悉,全省秋粮购销工作逐渐展开。截至25日,全省各类企业已进行市场化收购新粮23.57亿斤,其中:水稻13.78亿斤、玉米7.42亿斤、大豆1.7亿斤,杂粮及小麦等0.67亿斤。按照国家要求,11月16日全面启动水稻最低收购价收购;玉米、大豆品种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启动收购。预计购销高潮在政策性粮食收购启动后到来。

目前国家秋粮收购政策已明确:一是提高了水稻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标准品由上年的每市斤1.40元提高到1.50元,提高0.10元,提高幅度7.1%;水分超标准扣量为1∶2。二是提高玉米品种的临储收购价格,标准品由上年的每市斤1.05元提高到1.11元,提高0.06元,提高幅度5.7%;相关质价政策及启动时间待国家进一步明确。

当前,秋粮收购工作准备就绪。一是制定落实秋粮收储预案。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年中工作会议部署,已按照收购政策性粮不少于500亿斤的工作目标,通过清仓倒库、政策性粮跨省移库、维修改造设施设备和仓房建设等工作措施,落实了粮食收储和烘干能力,保证敞开收购农民手中余粮。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和下派为农服务工作队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出台的政策性粮收购政策。通过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屯,指导农民科学储粮,减少损失,提质增收。三是积极开展代收、代烘、代储业务。利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场地、设施和储粮条件,采取政策性粮食收购前的过渡措施,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增加农民卖粮收入。四是全面做好政策性粮收购启动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敞开收购、不限收、不拒收、不打“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