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最低收购价水平。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
国家提高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2013-10-12 13:55 来源: 国家发改委
-
2019-05-08
-
2019-05-08
-
2019-05-07
-
2019-05-07
-
2019-05-06
用户反馈
去给意见
客服热线 400-850-1718
沪ICP备15006920号-8